2024-12-09
林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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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商業角度來看「淨零」,先不從道德勸說角度。近期發現淨零已經跟商業與企業業績的達成,開始密切相關。客戶透過商業手段來要求淨零,像是商業上常見的 QBR(Quarterly Business Review)活動,這是企業跟客戶往來的重要活動,QBR 成績關係到下一季度與下一年度,客戶的下單量。
過去(前年及去年)QBR 的議程,客戶都在 Review 成本(售價)、品質,以及依照這一季的績效,而決定下一季要下多少單給你,也許只會在最後五分鐘,才會問到是否公司已經做了組織型碳盤查、碳足跡,所以過去客戶的採購部門與公司的業務部門,都會認為淨零行動跟我們業務業績無關。但是去年底至今的 QBR 議程,客戶 Review 的第一個議程,都是問到企業淨零達成狀況。公司的業務部門,開始會感受到淨零跟我們業務業績很有關,而且會影響到公司接單與業績達成。
面對主管機關等外部的要求,過去公司就是「Bottom-Up」來提供一些資料給外部。但是從這幾年開始,公司從「Top-Down」來執行策略擬定。國際上近十年以來,2015 年的巴黎協定,關心淨零與氣候變遷,以及十年來台灣主管機關開始推動「溫管法」。接著面對像是 2017 年開始的 TCFD 等倡議這樣有系統且一致性的架構,主管機關包括金管會、環境部、經濟部等制定出一整個架構,來要求企業強制揭露資訊,要從「治理、策略、風險管理、目標與指標」,也開始認定減碳與公司財務很有關係。主管機關對企業在氣候變遷的資訊揭露,逐漸從自願揭露,轉變為強制揭露。
強制揭露中的幾個重中之重的核心要素,就是要求揭露公司面對減碳的策略擬定與財務規劃。這時公司的財務與採購部門,會強烈感受到來自主管機關的要求。特別是被稱為「永續元年」的 2026 年以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 ISSB 的永續揭露框架 S1 與 S2 準則,就是開始要求要在 2026 年的年報與財務報告當中,企業被要求強制揭露,氣候變遷的風險與機會的非財務資訊,以及跟公司的財務資訊有何關係。因為公司要揭露減碳行動,跟受風險與機會影響到的相關財務揭露。所以公司從經營上,都要考慮減碳花費公司的成本。從公司的成本有效性上的考量,會思考「減碳 10% 要從哪裡開始?」,以及「減碳 10% 到底要花費多少成本呢?」
從 TCFD 到 IFRS ISSB S1 與 S2,投資人期待企業揭露永續資訊,有何改變呢?2021 年時,認為公司應該主動揭露氣候變遷的風險與機會等非財務資料,到 2022 年起認為淨零碳排的非財務資料,將對財務資料的影響很重要。到 2023 年起,投資人開始認為
(1)企業內部應該做好對於氣候變遷的管理措施;
(2)企業管理永續風險及機會的方式,是他考量的投資決策時的關鍵要素;
(3)投資人要求,企業需要由內而外揭露更可靠的數據,關於企業本身當時與未來,對環境及社會造成的影響;
(4)投資人要求企業來證明,企業決策過程已經有妥善處理、管理氣候變遷的風險與機會。
CDP(碳揭露計畫)為一個獨立的非營利組織,認為公司應該不只有一直做減量就好,而必須要提出公司擬定的策略,以及提出可信賴「氣候轉型計劃」的詳細資訊,證明公司正在「降低風險與掌握機會」。以及是否已經擬定策略來面對氣候變遷的實體風險,以及未來面對 1.5°C 的轉型風險,以及公司的投資計劃,與這些投資計劃將影響到財務情況。
CDP 的「氣候轉型計劃」包含九大要素與 21 項關鍵指標,可以拿來當作策略擬定的建議框架。這九大要素包含
(1)風險與機會:已經可以鑑別的可能對營運產生實質性財務或策略影響的風險/機會議題,還有其他一些被認為該有風險/機會議題為何沒有被列出來;
(2)目標: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與淨零目標;
(3)經過查證的範疇一、二、三的數據與驗證/確信的狀況;
(4)治理:董事會層級監督氣候相關議題,以及激勵措施;
(5)情境分析:針對各種情境來分析與具體化會是那些情境;
(6)財務計劃:在各種情境分析(像是邁向 1.5°C)下,與氣候變遷相關的風險/機會,影響到財務規劃,以及面對氣候轉型的公司計劃下的「支出/收入 百分比」;
(7)策略:描述氣候相關風險和機會在何處,以及如何影響到公司策略。以及公司策略是否與 1.5°C 過渡計劃保持一致;
(8)政策參與到相關政策、法律或法規的公司活動;
(9)價值鏈議合,包括價值鏈 25% 的供應商參與,還有低碳產品或服務佔營收的比例。
像是碳費徵收等法規持續推出,以及未來愈來愈重視的反漂綠。反漂綠,就是由於企業誤導大眾,使大眾相信某家企業在保護環境方面所做的比實際更多;聯合國在 2024 年提出「漂綠」的「Integrity Matters(誠信至上)」,漂綠促進對氣候危機的虛假解方,分散並延遲具體可信的行動。世界經濟論壇(WEF)提出的定義,在於「選擇性的資訊揭露(Selective disclosure)」僅宣傳產品環保效能的正面資訊,卻隱藏負面資訊。與「象徵性的行動(Symbolic actions)」只就次要問題引起人們關注,卻沒有伴隨任何有意義的行動。國際規範對於漂綠的法規與指引,提出五個方法來避免漂綠,包括
(1)揭露與報告(Disclosure and Reporting)
(2)氣候分類法(Climate Taxonomy)
(3)產品與基金標籤化(Product and Fund Labeling)
(4)綠色評級準則(Green Rating Criteria)
(5)淨零誠信至上(Net Zero Integrity)
企業除了找尋並運用科技之外,還要投資研發合適自身的科技。
減碳要如何做?可以進行內部碳定價(ICP,Internal Carbon Pricing)來制定減量計劃(碳中和計劃),以此來引導資源投入方向。過去企業如果看不到能夠在 2~3 年內回收投資,就往往不會優先來做此投資。但是現在企業必須要評估在此更科學的短中期減碳目標下,如何來引導企業執行更實質的減碳行動,以及掌握減碳的商機。可以考慮透過內部碳定價的專案,計算減碳投資的投資回收年限、執行內部碳費等來審慎評估減碳行動,以此來透過改變企業內部的行為。
除了評估投資成本之外,企業應該多看到「掌握長期機會」。企業宜思考提升產品競爭力,以此帶來的提升營運績效。企業該投資在「產品低碳與去碳」,以此提升低碳產品佔整體營收的比率。
不只在減碳,更在 ESG 有更多元的要求,像是 DEI(Diversity(多元)、Equity(公平)、Inclusion(共融)的縮寫)將會在近期開始深深影響到企業。
思考企業自身扮演角色,就先從「推力與拉力」來思考企業被迫的壓力,以及可能誘因來做到碳排放減量,在企業減量淨零路徑中,設定該產業最合適的目標與指標(各種 KPI),以此來驅動並改變企業內部行為。
不同產業在聚焦在「範疇三的減量」,各思考企業有效的目標與指標,來關注到減量對象,來扮演好自身角色來進行有效減碳。舉例:水泥業因為沒有上游供應鏈管理,所以要先做好材料的低碳轉型;電子電機業的範疇三減量,就要考慮到低碳產品佔營收的百分比,以及此成品要取得供應商的低碳原物料;而像是IC設計通路商與服務業,最大的範疇三減量就是差旅與商務旅行。
對公司整體有下列幾個建議:
1.企業建立完善內部問責制度(董事會監督)。主管機關推動永續發展委員會,企業強化永續發展委員會的角色,特別在資訊揭露與防漂綠。
2.企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特別是準備做資訊揭露在「與氣候變遷相關非財務資料」。經營管理上針對此以類似管理會計方式來處理。
3.企業執行更實質的減量行動。並準備更科學的短中期目標(包括五年的中期目標與十年長期目標)。這些目標需要有更完整、更正確的資訊。參照政府頒布的《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草案,以此來了解政府的態度形成政策與制度。
4.透過上述目標來掌握企業未來的減碳路徑,更要提早規劃好金流與財務預測。像是擬定減碳的投資計劃與對應金流。
5.確信非財務資料與永續報告書。上市上櫃公司將在 2025 年需要製作永續報告書,提早準備進行相關必要的確信。
1.導入數位工具管理,可以更即時取得重要資料,以及提供更透明的策略擬定與決策所需。
2.取得很多「與氣候變遷相關非財務資料」,光靠人工整理資料,無法做到更即時、更準確。
3.No Data,No Management:取得更多憑證才能夠有數據,看得到數據才能夠做管理。
原文出處:CIO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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