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64-1 vs ISO14067 分不清?ISO介紹懶人包全攻略_14064-1 篇 基於2018年12月舉辦的COP24決議,全球的工業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將採用統一標準量化溫室氣體排放量,ISO遂於同月公布ISO 14064-l:2018 (part1)標準,使未來組織在進行溫室氣體盤查或計畫的量化、監督、報告、確證/查證得採用清晰度及一致性相當的標準,並強化本指標與ISO 14067:2018、ISO 14060、ISO 14065與ISO 14066的關聯性。
氣候變遷早已是全球注目之議題,自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於1992年通過後,政府與民間組織不斷地推動溫室氣體減量與能源管理相關措施,並期能達成回到199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為基準之減量目標。同時,為了讓各方對於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與查證方法有一致的基礎,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稱ISO組織)並於2006年正式公告ISO 14064系列標準,以作為溫室氣體盤查與查證方法之依據。
圖源:BSI
ISO 14064系列標準包括三個主要的子標準,分別說明組織與專案層級,以及確證與查證的規範與指引要求事項,如下:
範疇一(scope 1):係指來自於製程或設施之直接排 放,如工廠煙囪、製程、通風設備及組織所擁有或 控制的固定燃燒源、製程排放及交通工具的排放。
範疇二(scope 2):係指來自於外購電力、熱或蒸汽 之能源利用間接排放。
範疇三(scope 3):係指非屬自有或可支配控制之排 放源所產生之排放,如因租賃、委外業務、員工通 勤等造成之其他間接排放。 範疇一與範疇二排放源之溫室氣體排放量應鑑別且 量化;而範疇三其他間接排放源,其排放量計算所需之 相關數據蒐集困難,且不易確認其準確性,因此僅要求 鑑別出範疇三排放源,不需列入排放量計算範圍。
ISO 14064-1:2018 以報告邊界(Reporting boundary)一詞取代14064-1:2006中「營運邊界」的範疇概念來歸納溫室氣體排放並同時文件化,包括鑑別與組織營運相關的直接和間接溫室氣體之排放和移除。
溫室氣體盤查類別(GHG inventory categories)分為6類:
僅有直接溫室氣體排放和移除一定要量化(並要依溫室氣體種類分別量化),組織邊界外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則必須決定哪些要納入報告邊界。
在建立辨別重大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源篩選準則的流程,將是採用新版ISO 14064-1:2018的最大困難點。
【線上課程】:ESG概論與利害關係人議合、採購與供應管理的永續議題、看見未來:大淨零時代來臨!、溫室氣體管理與國際標準應用、2050淨零排放路徑vs企業
企業ESG教戰手冊 | 頻道大賞
1,186 Followers
延伸閱讀
企業ESG教戰手冊 | 頻道大賞
1,186 Followers
我們使用本身的Cookie和第三方的Cookie進行分析,並根據您的瀏覽習慣和個人資料向您展示與您的偏好相關的廣告。如欲瞭解更多資訊,您可以查閱我們的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