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權交易所成立、碳權對企業有什麼影響?產業對供應鏈廠商有嚴格的減碳標準,如果業者減碳後還無法達到淨零目標,可向台灣碳權交易所買入碳權來達到碳中和的要求。而碳權交易方式,買方賣方也有所不同,買方需在碳權交易所開戶,賣方則是向台灣環境部申請。
目錄
▉碳權是什麼?
▉碳權交易所成立、碳權行情曝光,企業準備好了嗎?
▉為什麼需要碳權?
▉碳權的來源有兩種
▉如何取得碳權?碳權交易買方賣方大不同!
▉台灣碳權實例:歐萊德碳權布局大揭密
▉碳權交易促進企業減碳,基本功在於「碳盤查」
▉鼎新「碳總管」整合ERP及能源管理系統,碳揭露更科學
碳權(carbon credits)是近年來全球熱門話題之一,而新興市場也多了一個「碳市場」,企業藉此進行碳權交易。至今(2024)年10月,台灣碳權交易所成立的「國內減量額度交易平台」正式啟動,環境部公布碳費起徵價,並發布碳權定價交易的6項專案,對象分別為中鋼、台北101、漢寶農畜產、奇美實業、漢程客運。
這些專案內容包含製造程序節能、商用大樓節能、畜牧業沼氣回收與發電、能源供給燃料替代、燃油運具汰換乘電動運具等類型,但也有人擔憂,排碳大戶只要購買碳權,就能減少一定的減碳責任,降低政府的約束力和企業投入轉型再生能源的意願。
而2024年聯合國氣候峰會(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of the UNFCCC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會議,此為第29次會議,故簡稱COP29)於11/11開幕,同樣聚焦在「氣候融資」等相關議題,「氣候融資」指的是幫助低收入國家轉型為零碳經濟,以及協助受氣候變遷衝擊最嚴重社區適應所需的資金,此次會議便是以商定「新的氣候融資集體量化目標」(NCQG)為一大目標,因此亦被視為「融資締約方會議」。
會議中,各方達成「巴黎協定6.4條」協議,即是關於各國應如何通過聯合國運作的市場進行碳權交易的規定。未來將啟動由聯合國排放規則所管理數十億美元的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場,而來自富裕國家的買家,可透過購買碳權來實現其氣候目標。
所謂「碳權」,根據經濟部解釋,就是指「排放碳的權利」。通常以相當於一公噸CO₂的排放量為計算單位,企業可透過取得碳權,以符合政府的碳管制規範或因應國際供應鏈與倡議的碳中和要求。
隨著台灣碳權交易所成立、環境部公開碳費標準及計算公式,針對直接或間接年排碳量達2.5萬噸以上的碳排大戶,不少企業面對碳費開徵忙亂不堪,甚至不知從何著手,除了因碳排放量過高而被政府要求的企業,還有被客戶及供應商要求的企業,若業者減碳後還不夠,可能會失去訂單,那麼到底該怎麼做呢?
台灣碳權交易所自去(2023)年8月7日開始運作,是為了讓有碳費抵減或增量抵換需求的國內企業,在交易平台上公開透明的移轉、交易或拍賣,整合「碳權流」及「金流」,建立低碳產業鏈。其有三大營運項目:碳諮詢、國外碳權買賣、國內碳權交易。
碳權交易所於去(2023)年底啟動首批碳權交易,買家包括台積電、聯電、鴻海、長榮海運、中鋼、中華電信、奇美實業與台灣金控等數十家企業者,首日交易碳權總共8萬8520噸二氧化碳當量,成交價格約落於每公噸3.9~12美元。
至今(2024)年10月,隨著國內減量額度交易平台正式啟動,目前提出申請且已上架的6個專案皆採定價交易,總上架額度為6,080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碳權價格介於每噸2,500至4,000元。
碳權交易所表示,碳權交易主要用途為環評增量抵換及抵減碳費,有定價交易、協議交易及拍賣等多種交易方式,目前以定價交易為主,未來再導入拍賣機制。未來廠商擴廠需依照1/10排放量進行抵換。交易平台也會設定嚴格的交易規則,確保交易的公平性與透明度,手續費為5%,僅限一次移轉。
企業要達到碳中和,會經過減碳的步驟,若無法減量的排碳,便會使用到碳權。就企業碳排放量要達標過程來看,先扣除盡量能減的部分,剩餘無法減的部分就需要用到碳權。
至於企業如何進行減碳,才能符合碳排標準,碳權交易所總經理田建中說明目前大部分企業進行的方式:「去看哪一段生產過程排碳最多,一是優化製程,有沒有替代方案,或更換節能設備,或運用碳捕捉的技術等等;另一個便是使用碳權,進而達到碳中和。」
那麼,有哪些企業需要購買碳權呢?若以為只有碳排大戶才需要,可就錯了!目前的碳權需求者一共分為三類:
企業需遵守政府排碳及減碳法規,但有些業者因為碳排放太高而無法符合標準,便具有「強制性碳權」的需求,這時可以向碳權交易所買入碳權來補足差額,以達到法規要求。
許多國際企業會要求達到碳中和,像Apple蘋果公司也對供應鏈廠商有嚴格的減碳標準;如果業者減碳後還不夠,可能會失去訂單,進而喪失國際競爭力,這時業者可以向台灣碳權交易所買入碳權來達到碳中和的要求。
與強制性碳權相對的是「自願性碳權」,指的是藉由執行、投資減量專案來取得碳權,或向獨立第三方交易平台購買經認證的碳權,來達到碳中和。例如一些非被管制要求的企業,也不見得是排碳大戶,但想要增加企業永續評比、提高投資人投資意願等ESG目標,以減少碳足跡,達到碳中和,因此透過購買自願性市場所流通的碳權,或自己執行減量專案來取得碳權。
目前台灣環境部推動的「自願減量機制」,就是讓企業透過環境部的碳權專案(目前為舊制抵換專案、新制自願減量專案雙軌並行),申請執行減量專案,執行並經審查後,企業向環境部申請核發額度,並用於移轉或交易。
其中1、2為目前受到直接衝擊的對象,因被賦予排放目標、被強制要求而不得不做;3則是沒有受到直接衝擊,因某種動機或為了獲得某些利益而自發性的願意去達到更高的目標,並將碳權視為一種資產。
然而先前因自願性碳市場缺乏統一認證標準,碳信用爭議層出不窮,引發企業界疑慮,使得「漂綠」議題備受重視,各國因此推出反漂綠措施,例如歐盟在今(2024)年年初通過「反漂綠法令」,目的是保護消費者不被綠色行銷術語或不具第三方公平驗證的產品訊息所誤導,而歐盟成員國也必須在2026年以前將此指令轉化為國家法律。
碳權的形成皆需經過政府設定或國際獨立機構的介入,來源分為以下兩種:
▉總量管制與交易產生的碳權
政府設定企業總量管制後,企業的排放額度等於碳權。若企業實際排放量低於明定的排放額度,便可出售多餘的碳權。
▉減量計畫產生的碳權
企業透過減碳專案計算出「減量額度」,執行減量計畫後,經審查核實的減量額度就等於碳權。
前者為「強制性市場」之商品,「排放額度」的多寡由各國政府控制,企業之間的交易只是促進市場運作;後者則屬於「自願性市場」,是被開發出來的商品,需向政府或第三方機構申請及認證。
不過,歐盟另有法令規範,企業不能利用減量計劃得到的減碳額度,來宣稱產品達到「碳中和」或「低碳」。聯合國亦表示企業的淨零路徑必須以減少碳排的「碳數據管理」為主要策略,想要光靠購買碳權抵銷碳排,不是被允許的。而減排目標也必須涵蓋三個範疇的溫室氣體排放,若是尚未有範疇三的數據,企業或組織必須說明如何取得碳排放數據或估值。
碳權的原理是「外部成本內部化」,提高企業組織碳排放成本,這樣一來,企業組織便會想辦法減少排碳,以促進節能減碳。而在未達排碳標準前,企業需要購買碳權作為緩衝之策,以增加許可的碳排放量;而行之有餘的企業,亦可出售碳權獲取利潤。也就是說,碳權是碳的商品化,透過交易系統為碳排定價。
另外,企業也可以用內部碳定價,進行全面性地減碳藍圖規劃。
若有碳權需求,企業從何取得?取得碳權的方式包括減少直接碳排放量、投資碳減排計畫、購買碳權、合作與合資專案等等。
針對減少碳排放量,企業可從改進生產過程、使用節能的設備或採用再生能源等多面向著手減碳,減少的碳排放量可轉化為碳權,進一步在碳交易市場上銷售或保留。
至於其他投資、購買、合作方式,取得碳權的途徑主要有以下四種:
▉參與政府的碳權專案
台灣目前有「抵換專案」和「自願減量專案」兩種碳權專案,企業可以申請執行並取得碳權。
●抵換專案:依循環境部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對象為申請增量達百分之十以上之開發行為,包括:設立工廠(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園區之興建或擴建、、火力發電廠、汽電共生廠興建或添加機組工程(以天然氣為燃料或新設每部機組2.5萬瓩以下者,不在此限)、高樓建築之開發。
●自願減量專案:依循環境部的「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內容包括如何依法制訂自願減量措施、查驗方式等,並參照國際自願性碳市場發展趨勢,採「三加五原則」(可量測、可報告及可查驗;具備外加性、保守性、永久性,且應避免發生環境危害及重複計算情形)
▉參與國際碳權計畫
企業可以參與聯合國或獨立機構認可的減量計畫,例如植樹造林、再生能源等,並取得碳權。
▉向碳權交易所購買
企業可以透過台灣碳權交易所提供國內外碳權的交易平台購買碳權。
▉向個別碳權供應商交易購買
企業可以向Native Energy、Cool Effect等碳權供應商購買碳權。
碳權交易是取得碳權的方式之一,目前環境部明定三種碳權交易方式:
▉定價交易:在碳交所上架碳權,明定價格及數量由買方下單。
▉協議交易:在碳交所上架公開標售碳權數量、底價等拍賣資訊,由提出合格標件且出價最高的買方依序得標。
▉拍賣:買賣雙方協議交易的價格及數量。
而碳權交易的買方及賣方分別為以下方式執行:
主要為需要繳納碳費的排碳大戶,以及希望達成碳中和目標的企業。買方僅能自用、註銷,或是轉帳至自己的碳權來源國外帳戶,不能轉售,以避免哄抬問題。
碳交所開戶→選擇商品→買賣家議價(市場機制)→談定成交
主要為執行自願減量專案的企業或組織,他們透過減排行動取得減量額度,並在碳權交易平台上出售。分為「自願減量專案」和「增量抵換額度交易」兩種。
依「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規定,自願減量專案之減量措施類型分為減少或避免排放(例如提高能源效率、更換高效能設備、使用再生能源等方式)及移除(例如造林、取得森林碳匯等方式),依專案類型於申請註冊階段選擇展延型或固定型,各自的年限規定如下:
一、減少或避免排放類型專案:
(一)展延型:以五年為限,最多得展延二次,每次展延以五年為限。
(二)固定型:以十年為限。
二、移除類型專案:
(一)展延型:以二十年為限,最多得展延二次,每次展延以十年為限。
(二)固定型:以三十年為限。
而自願減量專案的申請程序則分為「註冊申請」與「額度申請」兩個階段:
1.註冊申請
引用符合環境部認可之減量方法研擬自願減量專案計畫書→遞交自願減量的計畫書並取得查驗機構確證→檢附申請書等相關文件向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提出註冊申請→審查通過後,即完成計畫型自願減量註冊。
2.額度申請
完成註冊後,依計畫書執行專案並進行監測,將實際監測結果計算出減量績效且提出監測報告書→查驗機構進行監測報告書查證→監測報告書查證通過後,檢附申請書等相關文件向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申請減量額度→取得碳權。
增量抵換額度交易包括企業汰換效率差的空調設備、照明設備、增氧設備等作為,以及將燃煤/燃油設備改用沼氣或生物質燃料等低碳燃料所取得之抵換額度,集結後可用於所規定之事業新設或變更排放源達一定規模之環評案需求。
企業欲執行增量抵換額度交易,先向環境部申請,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後,再提出溫室氣體減量效益取得計畫,經審查通過後才能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環境部有制定兩大市場管控機制,一是買入碳權不得轉售,二是在「必要」時,環境部可指定交易價格上、下限。
因應市場的趨勢與各國措施,台灣第一家推出碳中和洗髮精的歐萊德(O'right),是台灣最早進行碳權交易的企業,也是台灣第一家經全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簽證通過財務報表列舉「碳權資產」的企業,至今累積千萬台幣的碳權資產。
碳中和的範圍有兩種,包含組織碳中和及產品/服務碳中和,歐萊德亦雙管齊下實行碳中和策略。企業須以自身減碳為主,例如運用數位工具優化各職能作業、導入能源管理系統找出熱點、改用節能設備等方式,來降低生產製造過程的碳排放量;剩下無法做到碳減量的部分,則需透過參與政府的碳權專案、國際碳權計畫或進行碳權交易等方式取得碳權,以補不足或擴充額度。
不過,進行碳中和且不想被貼上只花錢買碳權的「漂綠」標籤,企業就必須先做到降低自身的碳排,以符合碳中和「盤查」、「減量」、「抵換」的三大核心階段原則。
延伸閱讀:碳中和3大核心階段原則
歐萊德創立初期便早早訂下了綠色標準,包括:原料全面去石化來源、建構PCR包裝綠色供應鏈落實「循環經濟」、制定「碳定價」。
歐萊德實行15年的自願性減碳,2011年便搶先布局碳權,購買國內環境部(時為環保署)專案、聯合國、獨立機構碳驗證標準三種不同類型的碳權,主要是為了抵減範疇三「消費者使用產品期間」所產生的碳排,包含消費者洗頭髮使用電熱爐的用電、用水全都計算。並於2020年達成全產品、工廠、組織以及範疇三的碳中和。
由於歐萊德的產品是B2C,消費者的使用也在計算範圍內,與B2B企業僅需計算原料取得與製造階段不同。對此歐萊德創辦人葛望平說明:「生產製造所產生的碳排不到1公斤,但是光消費者使用所產生的碳排就占了10公斤以上,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需要買碳權來抵換。」
他依自身經驗,針對企業購買碳權的來源與管理方式,提出兩個重點:
1.以碳權來源來說,如果一間企業沒有做到碳中和,但卻對外販售碳權可能是有問題的,特別是現在社會氛圍反對透過漂綠獲取利益。
2.如果企業的產品或服務要做碳中和,必須擁有碳權,並經過第三方驗證。因為無法確保明年是否能夠買到碳權,也有可能當年度業績大爆發,碳權的需求大於預期。以歐萊德來說,每年就花200~300萬元購買碳權,公司已儲存未來五年的碳權需求量。
同時他也點出碳權交易所對中小企業採購碳權的重要性:「我們公司做的是自願性減碳,為什麼錢都要往外送,給國外的碳權交易所賺走。不只是大企業有減碳的需求,現在中小企業更想要做自願性減碳,我們想要成為在國際上有競爭的供應鏈!」
對於碳權交易,台灣碳權交易所董事長林修銘表示,無論買方賣方,都得先要知道自己的體重多少,才知道該減重多少,所以「碳盤查」為碳權交易的基礎。
碳權交易所總經理田建中也提醒大家,對企業來講,相較於碳權交易,更重要的是碳盤查,第一步應該先從碳盤查做起。
然而,台灣不少中小企業仍處於甚至尚未進入碳盤查階段,更遑論後面的碳中和與碳權交易。不過,待碳盤查普及後,估計2026年至2027年,當大小企業都一步步跟上,陸續與國際接軌後,碳權需求將更加顯現。
目前國內碳權開戶審查時間約1個月,與國際碳交所的3至4個月審查時間相較之下縮短數倍,為的就是增加便利誘因,推進企業開戶,並積極籌備下一批國際碳權上架商品。
在國際碳權商品的規畫中,更將蘋果公司供應鏈廠商所需的自然碳匯納入考量—即是透過陸地土壤(黃碳)、森林(綠碳)、海洋生態系(藍碳)等具有儲碳的能力的自然元素達成減碳的方式,經過審核與驗證機制後,可轉為碳權進入碳交易市場,此項目前以自願性市場為主。
經過認證的碳權能在碳交易市場中交易,賣方可因此增加企業財務的靈活性,買方則可達到碳中和標準,拓展商機。然而,企業想要達到碳中和之前,得先透過碳盤查知道自己用多少碳,再去購買足夠的碳權來中和。這一連串的認證,也可以為企業創造更多經濟價值。
除了台灣碳權交易所,同樣去(2023)年揭牌的環境部氣候變遷署,身為我國專責處理氣候變遷的新機關,亦鼓勵企業自願減量並透過交易機制提供獎勵。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也說明,「碳盤查」數據不僅為碳費收費基礎,更是減碳的基本功,企業應透過碳盤查結果,積極減量邁向淨零,避免日後碳費開徵措手不及。
鼎新碳總管平台,可建立組織碳盤查及產品碳足跡,具備碳盤查管理和監控的功能,能夠迅速從企業ERP、能源管理等系統蒐集相關活動數據,進行碳排放和能耗的監測。
企業可利用這些數據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改善生產製程等各方面,從而展開各自的減碳行動,以降低碳排放量。且基於雲端應用,可快速對應法規變化與排放係數更新等需求。
碳總管平台具有以下特色:
▉企業可透過鼎新碳總管的雲端平台,包含「組織碳盤查」及「產品碳足跡」兩大模組。協助企業以科學的方式和精準的數據,滿足環境部/金管會/ISO 14064/ISO 14067/GHG Protocol/CBAM的標準和規範。
只需建立一份數據,即可自由轉換成不同法規的報告範疇格式。企業也可自定報告書模版,依據報告對象、目的及要求,產生客製化的報告框架。
▉碳總管結合ERP、能源管理等資訊數據,例如碳總管可彙整ERP系統的資料,加速將範疇一和範疇二的碳盤查計算,而範疇三的上、下游運輸與員工差勤資料,亦可在碳總管整合Google Map和HR系統。
另外,整合「能源管理系統」的用電資訊,建立完整且精準的單位產品能資源用量,可避免企業用電資料不夠細緻、只能透過推估來分配產線用電的盲點和誤失。
延伸閱讀:碳盤查,以科學方法計算碳排放量
▉企業可利用「碳總管」的視覺化儀表板,進行碳費等成本估算。「碳總管」生成的報表中可詳細呈現不同時段的碳排放數據的變化,讓不同來源的碳數據可以整合/可視/監控/預警,以便根據排放熱點來擬定減碳計畫,進而追蹤實際碳排狀況,並針對不同時間點來比較與分析。
▉碳總管平台取得國際權威Ecoinvent係數資料庫官方授權,及各國認證係數中心資料庫,可直接於系統工具中選購所需係數。且平台支援多語言(繁體中文、簡體中文、英文、越南文)系統介面,以及更多跨國供應鏈盤查場景。
ESG需要整條供應鏈一起實行,光靠一家企業難以做到完善。因此,除了適用的平台工具,鼎新亦協助企業推動綠色供應鏈,提出碳管理路徑,從盤查、可視、透明、管理,讓中小企業可快速掌握減碳方向,逐步從透明監控問題熱點到節能指標計畫管理進行系統建構。目前已協助500多家客戶朝ESG及數位轉型目標邁進。
鼎新更進一步為企業提供ESG全方位服務,聯合學術界、金融業、AIoT等各領域合作夥伴,為企業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減少碳排放,實現供應鏈整體的數位及ESG雙軸轉型。
延伸閱讀:碳足跡是針對「產品」減碳的起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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