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6
解憂理法廳
1.8k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意味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新聞常常報導某某某交保後就可以回家,難道比較有錢就比較偉大,給錢就能有自由?天子難道不與庶民同罪?這豈不是與一般民眾的感情相悖離? 最近議論紛紛的幼兒園餵藥案,涉案人員全數交保,馬上引來民眾忿忿不平:「為什麼這些人可以低額交保,餵食三級毒品給17個孩子,再怎麼說都該是要去坐牢的吧?」,諸如此類的質疑聲浪不斷。但你真的知道什麼是「交保」嗎?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意味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新聞常常報導某某某交保後就可以回家,難道比較有錢就比較偉大,給錢就能有自由?天子難道不與庶民同罪?這豈不是與一般民眾的感情相悖離?
最近議論紛紛的幼兒園餵藥案,涉案人員全數交保,馬上引來民眾忿忿不平:「為什麼這些人可以低額交保,餵食三級毒品給17個孩子,再怎麼說都該是要去坐牢的吧?」,諸如此類的質疑聲浪不斷。但你真的知道什麼是「交保」嗎?
在說明交保之前,你首先要認識羈押:
羈押不是刑罰,不會因此讓人被定罪或入監服刑,羈押是因為擔心這個犯罪嫌疑人在檢察官起訴前、或法院審判前,做出影響檢察官偵查或法官判決的行為,所以先限制其人身自由,以保全刑事追訴、審判或執行程序能順利進行。而羈押不是隨隨便便都可以,要符合羈押的法定要件才能被羈押,一般性羈押依刑事訴訟法101條1項、101條之2、114條規定,以下四點均需符合才能對被告進行羈押:
即被告「很有可能」犯罪。
有以下其中一種法定原因:
為什麼要有羈押的必要性,因為限制人身自由是很嚴重的,此處再度重申羈押不是刑罰,被告也還沒被定罪,所以要看有沒有其他與羈押同樣有效,但對權利影響較小的手段,例如「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替代手段。
而交保跟羈押之間有什麼關係,為何要先瞭解羈押呢:
具保是相對羈押來說對自由限制較小的手段,縱使被告有被羈押的原因,卻沒有前段提及的「羈押的必要」,此時就不能對被告進行羈押。因為有和羈押同樣有效,但對權利影響較小的替代手段,就應以替代手段為之,例如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所以所謂的「交保」,是指不符合羈押的必要性的時候,命被告提供保證書或保證金來代替羈押。
具保和羈押都是為了確保程序順利進行,而不是懲罰被告;被告如果有罪,之後還是要交由法院來判斷並判決,絕對不是說交保後就代表這個被告沒事了。
新聞下聳動標題,如何判斷是非對錯?我們可以先對一些法律名詞有簡單的認識,如果只跟著氣噗噗大喊司法已死、恐龍法官,恐怕不能真正瞭解問題和解決問題。最後,再再再強調,交保絕對不等於有沒有罪,法院都還沒開始審判呢!
解憂理法廳
70 Followers
延伸閱讀
解憂理法廳
70 Followers
我們使用本身的Cookie和第三方的Cookie進行分析,並根據您的瀏覽習慣和個人資料向您展示與您的偏好相關的廣告。如欲瞭解更多資訊,您可以查閱我們的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