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鑫說法】員工沒生病卻裝病請假,公司可以合法解雇嗎?律師:可以,資遣費也不必給

美國某個網站曾做過一項研究,結果發現竟然有高達近 35% 的員工,曾在健康日子請「病假」,網路上還出現各種「請病假不被發現的教戰守則」。然而隨著科技的發達,現在已經有企業透過 AI,透過聲音的音頻來判斷員工是不是說謊,沒病裝病。

《經濟學人》報導,印度理工學院研究發現,感冒造成民眾聲音的改變比想像中複雜,因為人類發出的聲音並非是單一頻率,而會夾雜許多高頻的「泛音」,而感冒對病患主要的聲音與泛音都會有影響。


根據這項研究,員工未來若想裝病向公司請假,難度會更高,因為 AI 能輕鬆透過聲音音頻判斷員工是不是說謊裝病。經過大量語音資料與演算法運算,就能輕易判斷民眾是否處於感冒狀態,所以雇主可以利用 AI 工具輕易識破以感冒為由請病假的員工是否說謊。



傳 LINE 請病假,是否符合法定請假方式?

如果不是打電話請假,而是運用通訊軟體 LINE 請病假,是否也符合請假程序?曾有一名女性職員因為身體不舒服,一大早上班便用 LINE 傳訊息向主管請病假,而被主管認為不受尊重而不予准假,雙方因此鬧得不可開交。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十條之內容: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說明請假理由及天數。但是遇到急病或緊急事故,可以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而勞動部曾發布解釋令,勞工如果有請假的事由,雇主仍須依法給假,即便勞工是用通訊軟體LINE請假,只要有告知請假理由及天數就算符合法定的請假方式。但事後勞工仍應依工作規則之規定或勞動契約之約定辦理請假手續(勞動部一○四年五月四日勞動條三第 1040130742 號函)。


然而,勞工傳送請假訊息後,雇主倘若已讀不回或是沒有回覆表示同意,不代表請假完成,必須等到雇主回覆才算同意請假。最好還是打電話或正式傳送電子郵件填寫假單,以避免爭議。



請病假時,必須提出「證明文件」嗎?

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三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未住院的普通傷病假(一年內合計不超過三十日),工資折半發給。


而員工如果向雇主請病假,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例如就醫紀錄、診斷證明等。如果勞工請病假而未能提出證明文件,而這個法定請假程序對於勞工而言是不難達成之義務,縱使勞工確實罹患疾病,但若明明可以辦理請假之法定程序,而故意不辦理,顯然勞工並無到職服勞務的主觀意識,就不是有正當理由的曠工,否則倘認只要有疾病等正當事由,即可任意曠工。


準此,勞工倘若未依請假之法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即使有請假之正當事由,無論是打電話還是 LINE 請假,仍是違反公司規定,雇主可依法記上曠職,應認勞工構成曠職(臺灣高等法院一一○年度勞上字第六七號判決)。



沒病裝病請病假,可視為「曠工」!

如果勞工請病假,但卻是裝病,將構成曠工,如果曠工連續三日或一個月累積達六日以上者,雇主即可依照《勞基法》第一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不經預告解僱勞工,且不須給任何資遣費。


桃園某公司曾有一名員工,在民國一○二年間請病假,且提出相關證明,但法院向醫院調查發現,該名勞工就診時,醫師表示並無大礙,而無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之情形,因此雇主以該名勞工無故曠職三日,依《勞基法》第一二條第一項第六款,終止勞動契約,法院認為合法。(臺灣高等法院一○三年度勞上字第九九號)

 

《勞基法》固然保障勞工權益,但不代表濫用制度之人也會受到保障。特別是 AI 時代已然來臨,職場面貌重塑,強大的人工智慧不僅會取代很多人的工作,也會讓很多弊端無所遁形,勞資雙方均應秉持最大善意及誠信遵守勞動法令,才是勞資雙贏的正確方向。


員工請假,雇主把關兩提醒:

  1. 無論透過電話、郵件、LINE,只要有告知請假理由及天數就算符合法定的請假方式。
  2. 員工傳送請假訊息後,需等到雇主回覆同意才算完成請假。



作者:陳業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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